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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水泥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根据方案部署安排,生态环境部按照边实施、边完善的工作思路,分两个阶段做好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工作,实现积极稳妥有序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其中,2024年至2026年度是启动实施阶段,2027年以后是深化完善阶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中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体完善碳定价机制,优化碳减排资源配置,降低全社会碳减排成本,推动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同年7月1日,中国水泥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水泥行业反内卷稳增长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所有会员企业要积极响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工信部原〔2024〕206号)的解读,切实推动水泥行业熟料生产线备案产能与实际产能的统一工作,深刻认识产能置换政策对于促进水泥行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推动水泥行业反内卷稳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5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一2026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目标:2025一2026年,建材行业恢复向好,盈利水平有效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建材、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规模持续增长,绿色低碳和数字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工作方案指出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新建改建项目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严禁从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转移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水泥企业要在2025年底前对超出项目备案的产能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促进实际产能与备案产能统一。发挥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综合标准作用,依法依规淘汰水泥、平板玻璃落后产能,推动环保绩效低的企业逐步退出。
2025年8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意见明确,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已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2025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以下简称《碳配额分配方案》),内容涵盖总体要求、配额分配范围、配额计算方法、配额发放、配额清缴、配额转结等六大部分。《碳配额分配方案》明确,2024、2025年度配额实行免费分配,基于单位产出碳排放量分配配额。单位产出碳排放越低,配额盈余率越高。配额发放工作包括预分配配额及其发放、核定配额及其发放,差异化开展配额分配。重点排放单位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按照履约通知书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与其经核查排放量等量的配额,以完成上一年度配额清缴工作。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基础结转量设定为10万吨,其他结转规定参照《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国环规气候〔2024〕1号)执行。逐步与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产能置换、产能规范、产量调控政策衔接协同,推动行业有序减碳、安全降碳。
2026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工业企业试点建设零碳工厂,带动行业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对于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通知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30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推广零碳工厂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综合服务模式和系统解决方案,大幅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管理能力,实现工厂碳排放的稳步下降。
赛马物联利用我找车数字物流平台承接货主企业运输业务。对于货主企业,赛马物联为无车承运人,承接货主企业运输业务,为货主企业提供物流过程智能管理、提高物流运输效率,增强物流过程透明度,降低货主企业物流运输管理成本。对于实际承运商,赛马物联是托运人,主要提供物流解决方案和组织精细化运输,如优化流程、筛选供应商、线路、配置优化等。赛马物联可利用运输服务业务带来的平台流量,汇聚发货方、托运人、物流企业、车辆、司机等资源,开拓油气、轮胎等车后市场增值服务。
2025年度,公司销售水泥1,066.90万吨,同比增加10.27%,销售熟料88.29万吨,同比增加2.02%,商品混凝土产销量113.91万方,同比减少13.03%,销售骨料646.98万吨,同比增加40.30%;生产水泥1,077.04万吨,同比增加10.06%;生产熟料769.61万吨,同比增加10.48%;生产骨料693.64万吨,同比增加32.69%。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7,331.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22%;营业成本447,170.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24%;营业利润21,810.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17%;利润总额21,542.7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6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11.1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57%。报告期内,公司主产品水泥销量同比增加,但受市场需求下滑、供需矛盾加剧等因素影响,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基础建材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小幅下降;受数字物流业务客户购销业务量下降及业务结构优化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同比减少;因公司对用于产能置换、拟升级改造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及产能发挥不足的水泥粉磨生产线等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利润指标同比下降。
同意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6亿元,其中公司本部为34亿元,所属子公司为22亿元。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保理等。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将根据业务需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授信具体业务种类等最终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股东会或董事会等类似决策机构批准新的银行授信额度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中材)采用智能化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将1#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MW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项目。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辅料卸车优化改造、原料配料站、废气处理、生料均化及生料入窑、熟料烧成、熟料输送、煤粉制备及计量输送、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脱硝系统,以及智能化系统和必要的辅助生产工程。其中,升级改造后的主要设备设施有六级单系列旋风预热器、Φ4.4×60m回转窑、第四代篦冷机、辊式煤磨、6MW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等。项目期限为12个月,项目建成后年产熟料120万吨。
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水中材对1#水泥熟料生产线无法利旧的设备设施进行拆除,拆除资产包含天水中材1#水泥熟料生产线高温风机、预热器、回转窑、窑头窑尾排风机、篦冷机、窑头窑尾袋收尘、煤立磨、煤磨袋收尘、煤磨排风机、SP余热锅炉、AQC余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机器设备及配套的动力设备、房屋和建筑物。拆除资产原值12,227.7万元,累计折旧8,931.68万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80.12万元,资产账面净额为415.9万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167,927,896.63元,本年度已分配现金红利100,418,018.82元,分配利润送红股0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0,978,011.69元,公司2025年度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08,487,889.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双碳”战略目标与行业转型方向,秉承“稳健经营、精细管理、创新机制、科学发展”的经营方针,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推动基础建材做优做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水平。落实错峰生产要求,深化“价本利”理念,研判市场走势,优化营销策略,持续巩固核心市场份额。深挖降本增效潜力,聚焦节能降耗、碳减排等关键环节,加大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投入,推动生产运营效率与资源利用效率双提升。数字物流持续优化运营模式,数据中心业务稳步拓展,完成多家单位入驻,开展110KV变电站项目,为数字服务业务扩容升级提供硬件支撑。
未来,公司将落实错峰停产及产能置换等政策,合理调控产能,促进区域供需平衡。紧盯重点工程,优化民用市场渠道布局,拓展特种水泥应用领域,稳步提升市场份额。坚持对标行业一流企业,在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等方面持续攻坚,夯实成本竞争优势。数字物流及数据中心业务聚焦业务拓展与服务能力升级,推进业务规模与服务能力提升。深化技术改造与节能降碳工作,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与碳排放,促进经营效率、盈利能力与绿色发展水平协同提升。
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建立多渠道、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上证e互动、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一图读懂”等可视化形式,提升定期报告、ESG报告等披露文件的可读性,有效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规范履职,将其作为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传达监管最新政策要求,不断强化其责任意识、合规意识与履约意识。组织“关键少数”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及行业机构开展的相关培训,通过传达最新监管精神与典型案例,持续提升“关键少数”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54,979.50万元,其中,公司本部作为担保方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9,889.5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担保方为其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09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9,1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879.50万元。
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应按持股比例与其他股东共同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确有需要超股比担保的,对超股比担保额应由被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及/或其他第三方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向非全资子公司收取担保费,每笔担保额度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收取担保费;借款期限在2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他费用。
5.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法定代表人于智军,注册资本10,304.96万元,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街,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水泥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97.04%股权,内蒙古西卓子山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2.96%的股权。
7.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法定代表人吴昊,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5层1509室,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与维护;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公司持有该公司55%的股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天津瑞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5%股权。
10.湖南中联南方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法定代表人王旭东,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三段1500号北辰时代广场A1区板上部分写字楼2801,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二手车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卫星导航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轮胎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软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导航终端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公司子公司赛马物联持有该公司55%股权,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5%股权。
本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所属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在对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与其他股东共同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如确有需要超股比担保的,对超股比担保额将由被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及/或其他第三方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此次担保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